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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民生用气需求
“在用气高峰期,民生用气需求只占全部需求的40%,这一部分需求是完全有条件有能力满足的,也是必须满足的。要通过压实责任来保障民生用气需求,谁出了问题,谁要承担责任。”国家能源局石油天然气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将会同各有关地区、部门和企业,做好相关工作,确保民生用气需求。
《意见》提出,建立天然气发展综合协调机制。该负责人表示,煤改气要“以气定改”、突出重点。合同全覆盖将作为有序实施“煤改气”的重要保障措施,有没有做到“以气定改”,要看“煤改气”有没有落实天然气购销合同,购销合同签了后有没有按计划推进。突出重点,是指新增天然气量要优先用于城镇居民生活用气和大气污染严重地区冬季取暖散煤替代。
“结合当前工作,气源保障的重点很明确,就是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和汾渭平原。目前,全国的气量安排已向该地区的7省市作了倾斜,下一步还要看各地是不是确保增量气源优先用于了民生用气的保障。”该负责人说。
《意见》完善了调峰和应急机制。落实了用户调峰机制,在国家和地方层面各建立了1亿立方米/日的调峰用户清单,按照50%、30%、20%的比例划分为3个等级,在冬季高峰期根据供应缺口情况分级启动实施压减,压减气量全部用于保障民生。同时,鼓励地方探索上下游气价联动、动态调整可中断大工业用户用气量、发展可替代能源用户等增强用户调峰能力的有效做法。
上述负责人表示,为加强以上任务落地和机制生效,在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框架下,国务院各部门已开展了多轮专项督查。当前,6部委组成了8个督查组再次分赴全国各地,督导检查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 熊 丽)
22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了深化改革促进天然气协调稳定发展的措施。专家表示,促进天然气协调稳定发展,有利于实现天然气的供需平衡,对于天然气长期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