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虹鳟当成三文鱼:八成消费者认为“指鹿为马”

2018-08-23 09:08:56    北京晚报  参与评论()人

虹鳟当成三文鱼售卖 上海消保委举行首个“消费听证会”

八成消费者认为“指鹿为马”

在2014年还被列为“李鬼”三文鱼而遭严打的虹鳟鱼最近火了。因为一份由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发布的《生食三文鱼》团体标准,虹鳟鱼“跻身”三文鱼队列,由此引发了外界的广泛争议。昨天下午,上海市消保委召开首个“消费听证会”,专家、律师、标准制定方、人大代表在同一个平台上针锋相对,围绕三文鱼标准、消费者维权等议题展开了激烈交锋。

争议

虹鳟鱼是否“滥竽充数”

在这份最新发布的团体标准中,对于三文鱼的定义解释为:鲑科鱼类的统称,包括大西洋鲑、虹鳟、银鲑等。引发外界热议的焦点在于,淡水养殖的虹鳟鱼被定义为三文鱼的一种。而号称产出中国“三分之一的三文鱼”、实际则生产虹鳟鱼的青海民泽龙羊峡生态水殖有限公司也参与了该团体标准的制定。

标准制定方 标注产地和种名

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三文鱼分会理事/专家郑维中参与了团体标准的起草,他在现场回顾了起草时所考虑的环节。他认为,三文鱼不是一个狭义的名词,它包括很多种类,三文鱼是个约定俗成的说法,没有谁能认定俗名对与错。郑维中表示,从广义的三文鱼来讲,市场上的大西洋鲑、虹鳟和其他鲑鱼类,每年都在以三文鱼名义售卖。

但郑维中也强调,把虹鳟鱼当做大西洋鲑来卖,肯定是不对的,“考虑到消费者对产品的认知,我们在团体标准中已经有对标签和标志的规定,要求标注原料与产地以及种名,比如,三文鱼(大西洋鲑鱼),三文鱼(虹鳟)。”

反对方 两种鱼不能混淆

上海海洋大学食品学院水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主任陈舜胜并不赞同把虹鳟鱼列为三文鱼。他认为,虽然在国外一些国家,三文鱼包含虹鳟鱼,但是在中国消费者的心中,三文鱼是狭义的,局限于海水鱼,有洄游习性,而淡水养殖的虹鳟,没有三文鱼的洄游习性。“不同的生长环境对于鱼的影响很大,从这个角度来看,三文鱼和虹鳟是两种鱼,不能混淆。”陈舜胜认为,应该尊重消费者的理解,不应该扩大三文鱼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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