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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1日,深圳政府在线网站发布了《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规划国土委等单位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调控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暂停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法人单位购买深圳商品住房。
8月3日,江阴市住建局出台《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的通知》,文件提出:禁止企事业单位以单位名义或利用职工团购等方式炒卖商品住房。房地产开发企业发现此类情况应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隐瞒不报或为其提供便利的,暂停该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权限。
8月13日,南京成为第7座发布类似规定的城市。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官方微信号“宜居南京”发文宣布,在全市范围内暂停向企事业单位及其他机构销售商品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