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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医疗两大核心办法将年底前出台 约束野蛮生长

2018-08-15 09:20:14    一财网  参与评论()人

原广东省卫生厅副厅长、医疗领域专家廖新波在对第一财经陈述互联网医疗时称,“要规范的不仅仅是网络医疗行为,所有与医疗有关的网络产品均得规范,现在不规范,将来麻烦事就多。如果出现这么久才规范,造成的负面影响与损失是巨大的。”

据媒体报道,7月31日,在“广东互联网+医疗健康”峰会上,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医疗资源处主任王斐曾对“互联网+医疗健康”未来发展做政策解读。据王斐介绍,目前,国家卫健委医政医管局正在制定《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远程医疗服务管理规范》三个配套文件。待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和互联网医院相关标准发布之后,所有目前现有的互联网医院将被要求按照新出台的标准重新申请设置;现有实体医疗机构开展互联网诊疗只需要做医疗机构服务方式变更注册。

事实上在今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意见》对当前的互联网医疗服务做了分类,一类涉及到了诊断和治疗,这是医疗核心业务,其标志性内容是开具处方;另一类则是利用互联网工具,对患者、医务人员进行辅助和支持的服务,包括预约挂号、人工智能、可穿戴设备、远程监测等非核心医疗服务。

据王斐在峰会上介绍,对于核心互联网医疗业务,针对提供服务的人员和机构不同分为三类:一类是医疗机构与医疗机构之间的互联网医疗(即远程医疗),国家卫健委制定了远程医疗服务管理规范。远程医疗服务是本机构注册的护士、医师等医务人员提供的服务。对于新业态的部分又做了区分。医疗机构使用本机构人员开展的互联网诊疗服务,国家卫生健康委将按照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对其设置相应的准入和监管要求。实体医疗机构即现有医疗机构如果开展互联网诊疗服务,只需要做医疗机构服务方式的变更注册。

而对互联网医院这种全新业态,王斐称,国家卫健委将制定互联网医院的基本标准。按照国家行业的法律法规要求,所有的医疗机构设置首先都要有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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