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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医疗两大核心办法将年底前出台 约束野蛮生长

2018-08-15 09:20:14    一财网  参与评论()人

所以,当一些投资人士看到《办法》所征求意见的内容时,感觉几乎不能接受。一位投资了多个互联网医疗项目投资人士对第一财经表示,“这个文件太严厉,中国的互联网医疗还处于早期阶段,非常脆弱,应该让它野蛮式生长”。

但中国医师协会法律事务部主任邓利强接受第一财经采访时则强调,“将出台的这个《办法》是国家卫生行政监管部门及时出手监管的一个措施。目前中国对于互联网医疗的监管还没有出台相关的法律和法规,基本上可以说是监管为零。而医疗又事关生命健康,若等到出现血的教训时再来监管就晚了。”

去年《办法》还有几条征求意见的内容受到市场关注。一个是第二条:“互联网诊疗就是利用互联网网技术,为患者和公众提供疾病诊断、治疗方案、处方等服务的行为。” 以及第四条:“允许开展的互联网诊疗活动仅限于医疗机构间的远程医疗服务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的慢性病签约服务。不得开展其他形式的互联网诊疗活动”。还有附则的第三十七条,“本规定发布前设置审批的互联网医院、云医院、网络医院等,设置审批的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在本办法发布后15日内予以撤销,并按照本规定重新对其互联网诊疗活动实施管理”。

“尽管此前互联网医疗的概念火热,但是关于什么是互联网医疗,基本上是‘见仁见智’。现有的法律法规并没有一个权威明确的概念。尤其在面对互联网医疗纠纷时,法律主体责任界定不清的问题凸显。目前‘轻问诊’、‘在线咨询’等类型的服务基本不符合规定要求。从市场的角度来说,互联网医疗因为没有正式的管理规范,一路的成长途径都是毁誉参半,互联网医院质量管控一直没有一个定论,亟待规范”,有医疗界人士对第一财经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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