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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731房产调控补充细则出炉

2018-08-14 17:51:12    中国网财经  参与评论()人

中国网财经8月14日讯 据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网站消息,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今日发布关于贯彻落实市政府房地产调控政策的通知。其中,7月31日(不含7月31日)后,各类用地上建设的商务公寓一律只租不售且不得改变用途,但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除外,包括7月31日(含7月31日)前更新单元规划已经批准(含规划修改或者调整情形)的,批准的更新单元规划中确定的商务公寓等。

以下为通知全文: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市政府房地产调控政策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为了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规划国土委等单位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调控 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深府办规〔2018〕9号,以下简称《通知》)的有关规定,规范政策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新供应用地上建设的商务公寓的管理

(一)2018年7月31日(不含7月31日)后,各类用地上建设的商务公寓一律只租不售且不得改变用途,但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除外:

1.2018年7月31日(含7月31日)前更新单元规划已经批准(含规划修改或者调整情形)的,批准的更新单元规划中确定的商务公寓,但不包括2018年7月31日(含7月31日)后更新单元规划修改或者调整增加的商务公寓部分。

2.2018年7月31日(含7月31日)前更新单元规划未获批准但已经市规划国土主管部门或者区政府(含新区管理机构,下同)审议通过并完成公示或者正在公示的,公示的更新单元规划中确定的商务公寓,但不包括2018年7月31日(含7月31日)后取得的更新单元规划批准文件确定的商务公寓建筑面积中超出公示时面积的部分。

3.2018年7月31日(含7月31日)前已取得市、区政府用地批复的征地返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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