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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管理办法》规定,节余指标调出价格根据复垦土地的类型和质量确定,复垦为一般耕地或其他农用地的每亩30万元,复垦为高标准农田的每亩40万元。节余指标调入价格根据地区差异相应确定,北京、上海每亩70万元,天津、江苏、浙江、广东每亩50万元,福建、山东等其他省份每亩30万元。
“帮扶地区要落实好帮扶责任,全额完成调入节余指标任务,鼓励多买多用;合理安排跨省域调剂工作,节约集约用好节余指标。深度贫困地区要按任务配额实施拆旧复垦安置和产生节余指标,把握地域差异,注重保护历史文化和自然风貌,因地制宜实施复垦;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坚决杜绝强制拆建。”该负责人强调。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
“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政策,是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可持续发展战略,实现全国范围内土地资源统筹的重要探索,是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地区在土地存量、流量政策上的制度创新,希望通过这一政策的落实,有效促进区域协调、绿色、可持续发展。”该负责人表示。
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要按照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要求,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节约用地制度和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加强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引导和约束作用,优化配置区域城乡土地资源,保持土地产权关系稳定。各有关省(区、市)统筹组织本地区跨省域调剂有关工作,并做好与省域内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协调工作。
考虑到深度贫困地区多为生态环境脆弱区域,按照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增减挂钩拆旧复垦区域应按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草则草的原则复垦。
弄虚作假将被严肃查处
3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跨省域补充耕地国家统筹管理办法》(简称《统筹管理办法》)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管理办法的通知》(简称《调剂管理办法》)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跨省域补充耕地国家统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统筹管理办法》)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调剂管理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