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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科院专家杨志勇:房地产税的不可承受之重

2018-08-10 14:53:36    澎湃新闻  参与评论()人

全国不少城市有些民国时期的老别墅,当年可是完全的私产,但是,不要说150年,别墅主人真正完全拥有别墅的时间又有几位超过30年?兵荒马乱,政局不稳,断不能与时下稳定的政治环境相提并论,但历史还是给我们以启示,不要在乎天长地久。事实上,现在的私人住房即使土地使用满70年,也不太可能面临被征收或被要求补交土地出让金的结局。现代国家的公共政策不可能不考虑公众的利益。有70年产权住房的人越来越多,这就是推动土地使用权永久化的力量。永久化也是有逻辑可循的。为了70年的产权,业主所付出的代价常常不低于那些发达国家购买全产权住房。想想看,不少人的住房只是高楼大厦中的一小格(公寓),而这一小格的支出,在不少发达国家可能都可以换一处地段尚可有天有地的住房。这样,70年到期之后,政府再要求业主补缴土地出让金是不合适的。

土地使用权期限的所谓“70年”,在实际操作中从来不是一个确指的年数,否则就很难理解折旧计提差不多的老商品房(缴过土地出让金)价格不会因为所余年数不多就贬值,且这样的住房往往因地段好还能卖出比许多新房更高的价格。现实中,几乎没人相信70年之后住房会被收走。恒产带来恒心。如果能对物权法作进一步修改,明确70年满之后自动免费续期,那么效果肯定会更好。有人甚至愿意以缴纳房地产税来换取住房产权个人完全所有的确定性,这种税收换产权的思路,说明的是住房持有者的焦虑心理。

中国当前的高房价与土地出让金关系密切,地价推高房价。土地出让金是住房持有者负担重的主要因素。在此基础之上开征房地产税,难免引发税负能否承受的质疑。房地产税负担不能只考虑房地产税自身,同时需要考虑落在住房之上的各种税费基金负担。房地产税税率不可能太高,一年征税不会“太多”(可能“就几万元”,也许就“几千元”),不必担心税负,持这种看法者对房地产已有的各种税费基金负担考虑不周全。房价相对于收入已经太高,即使很低的税率,对于住房持有者来说,也是不小的负担。在当前情况下,房地产税税率不要说3%,就是1%,都会有税收征管难题,或许0.1%及以下可能是选择项。但是,这样的选择,所对应的房地产税税额可能还会比物业费高,收起来难度恐怕还不小。房地产税征管的问题不在技术上。世界上许多国家和地区的实践可以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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