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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税|房地产税的不可承受之重
杨志勇/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
中小城市的工资水平无法抵挡房产税的冲击,三四线城市房价可能率先跳水。
一提开征房地产税,不少人的第一反应是,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金收入(土地出让金)还要吗?有土地出让金,再征房地产税就是重复征税。常见到的解释是,土地出让金收入是产权收入(租金收入),和税收不一样;前者体现财产所有者的身份,后者体现的是政权所有者身份。这样的解释乍看确实没有问题。在规范国家和国有企业分配关系中,税利分流的探索就是这样的。政府靠政权获得税收收入,靠国有产权获得利润收入。桥归桥,路归路,看似很清楚,但问题并非如此简单。
奥妙何在?政府不同形式的收入,怎么不能并存?房地产税确实不能替代土地出让金。谁不想要黄金宝地?税收不能决定这样的宝地归谁持有归谁占用。土地出让金却可以做到。土地市场交易中,出价高者得。房地产税开征从理论上看没有太大问题。住房的土地使用权仅有70年,持有者未拥有完全的土地产权,是反对者经常给出的反对理由。土地都不完全属于我,怎么能对我征税?这么说不是没有道理。土地所有权真得那么重要?所谓的完全产权是不可或缺的吗?都说这永远属于你的,就真得永远属于你的吗?肉身(寿命)的时限决定了,即使是所谓的完全土地所有权配置,又有几个人可以占有它150年?
近年来,每到两会期间,“房地产税”都是热点话题,房地产税之所以成为焦点,是因为房地产税对房价的走向有重要影响:未购房者希望房地产税早日出台,以降低房价;已购房者,则担忧在房地产税出台后房价下跌。
房地产税是一个被严重误读的税种。无论是普罗大众,还是所谓专业人士,都不同程度寄予房地产税厚望,令房地产税的未来变得扑朔迷离。房地产税当真可以解决人们期待解决的诸多问题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