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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力电池回收欲建追溯平台 整车企业冷淡相对?

2018-08-06 08:38:26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据了解,工信部每年组织两次试点企业审批,申报截止时间是每年的3月底和9月底。现在还有10多家企业在申报第二批。但有意押宝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的企业远不止这些。公开资料显示,2017年以来,华友钴业、寒锐钴业、厦门钨业、国轩高科、格林美、骆驼股份等电池原材料、电池企业和专业回收机构纷纷投资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业务,宁德时代、比亚迪、中航锂电等动力电池企业布局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的动作则更早。

  大规模报废期已到

今年2月发布的《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提出总目标是到2020年建立起完善的动力电池回收体系。从新能源产业发展来看,我国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也已经迫在眉睫。

截至今年6月底,国内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已达199万辆。行业专家从企业质保期限、电池循环寿命、车辆使用工况等方面综合测算,2018年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将进入规模化退役期。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预测,到2020年前后,我国纯电动(含插电式)乘用车和混合动力乘用车动力电池累计报废量将达到12-17万吨。一些行业人士的预测更高,认为到2020年报废量将达20.07Gwh,约22万吨;到2022年累计将超过40万吨,动力蓄电池退役量年复合增长率将超过70%。

但动力电池回收在全球都是一个新课题,没有国外成熟经验可借鉴。整车企业、拆解企业、回收利用企业之间责任与利益的分摊,到回收利用的行业准入标准,回收利用的技术标准等等问题都有待明确。不管是8月1日正式生效的《规定》,还是近期工信部等多个部委出台的一系列指导意见和政策,都旨在尽快明确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产业链条上不同企业的职责,促使动力电池回收尽快走上正轨。

值得注意的是,按照谁生产、谁销售谁负责的原则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整车企业被认定为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产业链条中的关键环节,承担回收利用的主体责任。梯次利用、整车拆解、回收利用等相关企业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各环节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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