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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成立两年有余的珠峰财产保险公司正面临成长的烦恼。公开信息显示,今年该公司总公司及其分公司至少已经接到3份监管函,其中两份针对产品开发管理的问题,这暴露出其在产品开发管理以及内控管理、合规经营意识等方面存在不少问题。同时,该公司在年初发生高层人事变动,前总裁被解聘,到二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截止日,新任总裁人选仍未公布,由董事长临时代行总裁职责。
分析人士认为,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以及接二连三的监管处罚对珠峰保险的经营都将产生一定负面影响。作为新公司,其面临财产保险市场集中度不断提高,以及日趋严格的市场监管环境,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应加强相关制度的学习和落实,提高合规意识,加强产品开发设计管理,尽量少走弯路,找到适合自身发展的路子。
因产品问题连收两份监管函
始于2016年8月份的财险公司备案保险产品自主注册制度,让财险公司可享受更便捷的产品管理,增强产品创新能力,珠峰保险也是该政策的受益者。不过,保险监管部门对其备案产品的抽查结果却有些糟糕,珠峰保险因此在今年2月份收到原保监会的监管函。
根据监管函,原保监会随机抽检了珠峰保险96个备案产品及相关材料,发现其中53个产品存在问题,问题数量合计67个,主要包括条款表述不严谨、产品属性分类不当、险种归属不当、命名不规范、免除或减轻保险人责任的条款未作明显标示等问题。问题产品占比高达55.2%。
为此,原保监会发布监管函,对珠峰保险提出了四方面监管要求,包括停止使用问题产品,3个月内禁止备案新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进行全面自查整改等。在一季度偿付能力报告中,珠峰保险披露了其针对监管函的整改措施,包括下架相关问题产品,参照相关规定确定了条款及费率模板,变更产品签发人、法律审核人、产品经办人,招聘符合相关规定的总精算师,替换原有精算责任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