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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两年过渡期后,我国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将在今年迎来监管新政。《经济参考报》记者从业内获悉,随着过渡期即将在今年年底再度到期,商务部等相关部门正紧锣密鼓制定过渡期后政策,监管新政在此前的“48新政”基础上将做较大改动,政策思路大方向上将更加适应跨境电商进口特点,包括研究出台适合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有别于一般贸易进口的单证等通关举措、以及制定更具灵活性的正面清单等。
进口新政正在酝酿
我国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政策的调整,可追溯到2016年4月8日起实施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新政(被业内称作“48新政”),新政核心为调整关税、正面清单、通关单三项内容:即在税收层面,实施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在通关层面,参照进口商品正面清单,需按货物验核通关单,并对化妆品、婴幼儿配方奶粉等商品提出了首次进口许可批件等要求。
随后,考虑到跨境电商的特点,在2016年11月和2017年9月,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过渡期政策先后两次延长至2018年年底,即继续按照“48新政”之前的模式进行监管。
伴随过渡期即将在今年年底再度到期,过渡期后的政策如何走向,一直受到业内高度关注。《经济参考报》记者了解到,早在今年年初,包括国务院参事室、相关部门就已经多次召开内部研讨会议,就政策走向进行研讨。目前,商务部等部门正在紧锣密鼓制定过渡期后的监管新政,主体思路已大致成型。
记者了解到,此次将不再采取延长过渡期的临时政策,而是有望出台相对稳定的监管新政。监管新政在此前的“48新政”基础上将做较大改动,政策思路大方向上将更加适应跨境电商进口发展的现实情况和行业特点。例如,在单证提交方面,或不再要求参照一般贸易单证要求,而是更加便捷,提交物流、交易、支付这三项单证即可。再比如,进口商品依然采取正面清单的方式,不过形式上会更加灵活,也会考虑到一些创新型产品的进口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