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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矿用地污染:“生态炸弹”来袭

2018-06-28 09:35:19    经济参考报  参与评论()人

污染治理长期效果评价体系缺失,也使一些污染治理后出现反复。宋昕说,尾矿通过地下水渗透和地表水径流,对矿区下游的农田造成持续不断的污染。现在政府投入资金,动辄要求较短时间就起效,缺乏污染治理长期效果的评价体系,导致现在的污染治理治标不治本,一些污染场地修复的达标验收经不起第三方检验。“越专业越敬畏,越业余越胆大,而且相当浮躁、急躁。土壤污染治理主体甚至出现了‘逆淘汰’现象。”一位科技人员说。

其三,污染场地责任明确难。宋昕说,污染场地修复主要包括土壤和地下水修复,因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复杂性、隐蔽性、不确定性和艰难性,污染场地修复成本非常昂贵。由于当前管理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等不足,往往难以明确污染的责任主体;同时,一些负有责任的污染企业已破产,实际操作过程中很难实现“污染者付费”原则,使得场地修复资金短缺,特别是一些污染严重、远离城区、开发价值不高的污染场地,因难以筹集足够的资金而处于无人问津的状态。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环境资源法研究所副所长胡静等专家认为,污染责任主体尚不清晰、很难认定,一定程度上导致有关污染防治呈现“碎片化”“运动化”。

出路:精细作业分区治理

受访专家和基层干部认为,针对工矿、污水及废气等多重污染因素叠加,污染场地责任难明确等叠加问题,业内人士建议,把握“精字诀”,开展精细调查、精确评估及精准修复,开展土壤和地下水综合治理,坚决打好打赢净土保卫战。

首先,开展土壤和地下水综合治理。在欧美国家,专业人员一般可以在政府公共网站上查找到与场地相关的区域性文献和资料来指导污染场地的调查工作。宋昕建议,我国可借鉴欧美等发达国家经验,逐步建立污染场地档案库,摸清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污染程度,以及污染区域的分布等信息,构建信息共享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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