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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场收取到的这笔费用应当上缴给中央国库。但根据新华社记者报道,2003年财政部驻广东省财政监察专员办公处曾批复:同意白云机场的机场建设费“扣除按规定应上缴中央国库的部分后,剩余部分作为本公司的营业收入核算”。
白云机场、首都机场、海口美兰机场三家上市机场,实际上都享受到了这一政策红利。
“3个机场的分成比例都是50%左右,也就是说,机场从乘客收取到机场建设费后,一半上缴国家,一半留下计入营业收入。”北京某基金公司交运行业分析师张清(化名)对时代周报记者说。
根据公司年报,白云机场2017年旅客吞吐量为6581万人次,进港与出港人次几乎相等,因此粗略按照出港3300万人次计算,每人次机场建设费收取50元,则总计可收到16亿元左右,一半上缴一半留存,则白云机场可把8亿元左右计入营业收入。
2004年财政部、中国民航局下发通知,改革机场建设费征收方式,当年9月1日之后,旅客缴纳机场建设费时,不必再通过机场办理,而是在购买机票时,随机票一并缴纳,单列在机票价之外反映,征收范围和标准则不变。
“2004年改革之后,旅客缴纳的机场建设费不再通过机场,而是先缴纳到航空公司,再通过清算系统,直接上缴到中央国库。”张清对时代周报记者说。
2012年,财政部印发《民航发展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规定自2012年4月1日起,将机场建设费与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基金合并为民航发展基金,征收标准和范围依然不变。
另外,在这个《暂行办法》中,规定民航发展基金收入应全额上缴中央国库,并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专款专用。
张清对时代周报记者表示:“除了白云机场、首都机场、美兰机场还能把这笔钱截留50%左右并计入收入,其他机场旅客缴纳的机场建设费,都直接上缴中央国库,其他机场再向上级申请,才能用到这笔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