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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署:交通建设集团存财务管理和违规转分包问题

2018-06-21 09:05:39    审计署网站  参与评论()人

(二)经营管理方面。

1.2016年,所属一公局等4家企业部分工程项目未按规定招标或公开招标,涉及金额52.65亿元;所属一公局等5家企业违规转分包,涉及金额58.01亿元。

2.2014年、2016年,中交集团总部及所属企业先定价后评估或未经评估对外收购股权,涉及金额57.54亿元。

3.2009年至审计时,所属二公局等9家企业存在未经审批或越权审批签订合同、支付费用、设立分支机构等问题,涉及金额69.85亿元。

4.2010年至2016年,所属中交广州航道局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未经批准出借资金或投资项目,至2016年底有30亿元未收回。

5.2013年至审计时,所属中国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违规出借银行账户。

6.2010年至审计时,所属中交股份19名职工投资入股的公司违规与集团内部企业发生业务往来17.52亿元;所属两家企业未按计划完成职工持股清理,涉及资产5008.34万元。

7.2014年,所属中交股份总部未报经核准同意下属企业投资建设一个非主业项目,至审计时已投资5.01亿元。

8.2013年1月和2014年10月,所属一家单位违规承揽两个转包工程,且未经审批为业主提供担保4.94亿元,其中1002.56万元保函面临损失风险。

9.至审计时,所属中国公路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咨集团)等两家企业对24家全资或控股企业未取得实际控制权,涉及注册资本3.75亿元。

10.2013年,所属一家企业前期调查不充分即增资2.03亿元控股一家公司,至2016年底被收购企业已连续3年亏损共3.7亿元。

11.2013年,所属中国港湾下属一家单位未经批准承揽一个高速公路项目,至审计时预计亏损3.15亿元。

12.2012年至2013年,所属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及下属企业3个项目未签合同即开工建设,涉及金额26.93亿元。因未办理环评手续等多次停复工,至审计时已垫付工程款1.9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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