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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方面。
1.2016年,中交集团财务报表合并范围不完整、抵销不充分,涉及资产55.97亿元,由此多计利润0.99亿元。
2.至2016年底,所属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股份)多计不符合确认条件的资产26.07亿元、负债32.13亿元。
3.2016年,所属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航局)等3家企业未按规定将有追索权的保理业务确认为负债,造成少计资产、负债各9.17亿元。
4.2016年,所属三航局、中交第一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公局)将业主尚未认可的合同变更款和变更索赔确认收入、项目成本计入存货等,多计利润8.3亿元。
5.2016年,所属中交股份将应于当年实施的工程结算推迟至2017年,造成少计利润0.1亿元。
6.2016年,中交股份总部及所属5家企业未按规定计提坏账准备等,造成多计利润1.91亿元。
7.至2016年底,所属沈阳裕宁房产开发有限公司债转股事项未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少计资本公积1.26亿元。
8.2016年,所属中交股份总部、中交城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3个工程项目对临时设施提前摊销、多确认预计负债等,并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多计收入1.27亿元、成本1.25亿元。
9.2016年,所属中国港湾超工资总额列支工资性支出961.93万元;所属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航局)等4家企业列支工资性支出610.59万元,未纳入工资总额核算。
10.2016年,所属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二公局)多计营业外收入1386.62万元。
11.2016年,所属中交投资下属4家企业少确认房屋租赁费用,造成多计利润1120.56万元。
12.2016年,所属三航局等3家企业通过虚开发票等方式获取26.6万元,用于税费支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