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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度财务收支等情况审计结果
(2018年6月20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7年5月至6月,审计署对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远洋海运)财务收支等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原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原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以下分别简称中远集团、中国海运)的集团总部及所属13家二级单位,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况
中国远洋海运由中远集团和中国海运于2016年2月合并设立,主要从事航运、物流、造船、码头和租箱等。据其2016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反映,中国远洋海运2016年底拥有全资和控股子公司1532家;资产总额6587.57亿元,负债总额4204.67亿元,所有者权益2382.9亿元,资产负债率63.83%;当年营业总收入1975.94亿元,利润总额160.72亿元,净利润39.88亿元,净资产收益率1.62%;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89.8%。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合并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审计署审计结果表明,中国远洋海运优化产业结构,积极推动企业合并后各业务板块重组;不断拓展海外市场,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拓展亚非拉等新兴市场航线,实现了北极航道双向航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修订内部制度,规范集团和核心企业董事会建设,建立了决策授权体系和工作评价机制。审计也发现,中国远洋海运以及中远集团、中国海运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经营管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廉洁从业规定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