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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腾退突出居民自愿申请,没有强制性。”市住建委解读道,与以往的市场开发模式相比,平房直管公房腾退的实施主体由企业变成了政府或受其委托的单位。
整院修复后再用有限制
针对东城、西城区,《意见》中还特别提到,政府可制定鼓励承租人平移置换到其它院落直管公房居住的相关政策,实施整院腾退和修复。
市住建委表示,考虑到有些居民在老城院落居住了一辈子,存在故土难离的心情,区政府可以与这部分承租人协商,平移置换到其他修缮工作完成的房屋居住,改善其居住环境。
所谓建立恢复性修建机制,就是要按照规划要求,恢复传统四合院的历史面貌,完善公共服务设施,改善群众的居住环境。根据规定,完成腾退的房屋,经营管理单位会及时恢复胡同四合院原有布局,拆除违法建设。具备条件的房屋或院落,依据保护规划及相关导则,经批准可适当利用地下空间。
拆除自建房可配租公租房
针对平房院落中还存在的居民自建房,规定中提出,对长期居住在自建房内,有本市户籍,本人及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正式住房,自愿拆除自建房并将户口迁出的,可由区政府直接配租公租房。
同时,历史文化街区的自管公房单位与相关区政府协商移交自管公房产权并转化为直管公房后,若承租人自愿腾退或平移置换的,也可按照直管公房的腾退政策办理。
本报记者 赵莹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