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访问的页面找不回来了!
返回首页- 您感兴趣的信息加载中...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解释,政策突出居民自愿申请,没有强制性。同时,也将坚持政府主导实施,与以往的市场开发模式相比,实施主体由企业变成了政府或受其委托的单位。政策也是与住房保障政策有效对接,自愿腾退的直管公房承租人领取货币补偿后,可申请区政府提供的共有产权房源和公租房房源,符合条件的还可以优先配售配租。
此外,这一政策也强调有序腾退。区政府要结合申请腾退家庭住房困难程度、外迁房源数量、资金保障计划等情况,合理统筹安排腾退工作计划。
完成腾退房屋将恢复四合院原布局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告诉北京晨报记者,实现整院腾退有利于更好地实施恢复性修建工作,更好地保护传统四合院和老城肌理。同时,考虑到有些居民在老城院落居住了一辈子,存在故土难离的心情。区政府可以与这部分承租人协商,平移置换到其他修缮工作完成的房屋居住,改善其居住环境。
对完成腾退的房屋,经营管理单位应及时恢复胡同四合院原有布局,拆除违法建设,完善公共服务设施,改善居住环境。具备条件的房屋或院落,依据保护规划及相关导则,经批准可适当利用地下空间;同时,本市也坚决杜绝私挖乱建。经营管理单位要在符合首都功能定位和城市规划的前提下,对完成恢复性修建的房屋进行合理经营利用。
同时,建立恢复性修建机制就是要按照规划要求,恢复传统四合院的历史面貌,完善相关公共服务设施,改善群众的居住环境。在修建过程中,要强调规划引领,特别是在地下空间利用上要坚持按规划批准执行,不得擅自挖建。
在用途上,完成恢复性修建的院落将严格按照北京“四个中心”“四个服务”的功能定位,根据规划要求进行合理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