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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专项债发行使用力促有效投资(3)

加快专项债发行使用力促有效投资(3)
2019-09-06 17:46:00 经济日报

“总的来看,今年债务项目安排比去年启动更早,有利于地方政府在稳增长方面吃下‘定心丸’,妥善安排项目进度。从理念来讲,还是坚持有保有压,需要的项目、适合的领域可以放开,适当加大杠杆;不当的行业和项目,则坚决遏制。”郑春荣分析。

以往年份,地方政府债券发行需要在每年3月份全国人大确定债务限额后开展,再加上额度下达、预算调整等程序,实际发行时间则更晚。为加快地方债发行使用进度,2018年底,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授权国务院在2019年以后年度,在当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60%以内,提前下达下一年度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授权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郑春荣表示,今年受益于债务额度提前下达,地方政府债券提前到1月份开始发行,前4个月的债券发行量是去年同期的5倍以上,财政发力托底经济效果显著,同时也减轻了下半年的发债压力。

“今年对提前下达2020年专项债券部分新增额度的部署,比去年着手更早,便于做好专项债券项目的准备工作,促进明年专项债券更快速更有效发行使用。”赵全厚说。

中信证券明明债券研究团队也认为,提前下达部分2020年地方债额度用于重点项目建设,表明政策相机抉择,地方政府专项债作为积极财政的重要工具,将发挥其作用托底基建投资和保障重点项目资金。

专项债作资本金范围扩大

今年6月份,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及项目配套融资工作的通知》,对专项债券政策进行完善,提出专项债可做重大项目资本金、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基建项目进行融资支持等重要措施。对于专项债券作为一定比例的项目资本金的范围,上述通知规定,主要是国家重点支持的铁路、国家高速公路和支持推进国家重大战略的地方高速公路、供电、供气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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