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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宽落户不等于放松房地产调控(3)

2019-05-07 09:37:50    光明日报  参与评论()人

陈亚军指出,放宽落户不等于放松对房地产的调控。不管户籍制度怎么改,“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这个定位是必须坚持、不能动摇的。城市既要满足刚性和改善性的住房需求,同时又要坚决避免投机者借机“钻空子”,落实好一城一策、因城施策、城市政府主体责任的长效调控机制,防止房价大起大落。

推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普惠共享

针对城乡公共服务不均等、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等问题,《意见》提出,推动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社会事业向农村覆盖,健全全民覆盖、普惠共享、城乡一体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统一、制度并轨。

在国家发改委发展规划司副司长周南看来,城乡之间不平衡最突出的表现就在于基本公共服务发展水平的不平衡。实现共享发展,必须加快补齐公共服务短板,增加公共服务在乡村的供给,同时要增强公共服务在城市、县城、小城镇和乡村之间的同步性,稳步提高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

周南表示,要建立城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机制,优先发展农村教育事业;健全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强乡村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改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条件,提高慢性病、职业病、地方病和重大传染病防治能力;健全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动文化资源重点向乡村倾斜,提高服务的覆盖面和适用性;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在推动城乡产业协同发展方面,周南认为,要用城市的科技,特别是与农业相关的科技来改造乡村的传统农业,用城市的工业来延长农业的产业链条,用城市的互联网产业等服务业丰富农村的产业业态。

周南说,要构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体系,依托“互联网+”和“双创”推动农业生产经营模式转变,健全乡村旅游、休闲农业、民宿经济、农耕文化体验、健康养老等新业态培育机制,探索农产品个性化定制服务、会展农业和农业众筹等新模式,完善农村电子商务支持政策,实现城乡生产与消费多层次对接。

今后,如何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增长?

国家发改委发展规划司城乡融合发展处处长刘春雨表示,一是完善促进农民工资性收入增长环境,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在城市落户,优化就业环境,扩大就业岗位,提高劳动者素质;二是健全农民经营性收入增长机制,完善财税、信贷、保险、用地等政策,加强职业农民培训,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三是建立农民财产性收入增长机制,以市场化改革为导向,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推动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四是强化农民转移性收入保障机制。

(本报记者 刘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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