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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宽落户不等于放松房地产调控

2019-05-07 09:37:50    光明日报  参与评论()人

近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简称《意见》)发布。《意见》有哪些看点?怎样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如何推动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社会事业向农村覆盖?5月6日,国家发改委举行新闻发布会,围绕相关热点问题进行了回应。

到2022年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初步建立

国家发改委发展规划司司长陈亚军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的门槛不断降低、通道逐步拓宽,已有9000多万农业转移人口成为城镇居民。2018年户籍人口和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分别提高到43.37%、59.58%。城市人才入乡机制也在逐步建立,城乡人才双向流动的渠道开始打通,激发了乡村发展活力。

“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国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还不够健全,还存在一些明显的制度短板。”陈亚军说,城乡要素流动仍然存在障碍,城乡公共资源配置仍不合理,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尚不健全,农民增收长效机制有待完善。

在陈亚军看来,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是一项长期历史任务,需要整体谋划。在改革过程中,要把握好5条原则:一是坚持遵循规律、把握方向;二是坚持整体谋划、重点突破;三是坚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四是坚持守住底线、防范风险;五是坚持农民主体、共享发展。

陈亚军表示,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要分“三步走”:到2022年,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初步建立,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制度性通道基本打通,城市落户限制逐步消除;到2035年,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城镇化进入成熟期,城乡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显著缩小;到本世纪中叶,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成熟定型,城乡全面融合,乡村全面振兴,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基本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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