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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造公平有序的汽车消费环境

2019-04-22 09:32:06    光明日报  参与评论()人

近日,西安奔驰女车主维权事件,牵扯出汽车消费金融服务费问题,引发舆论哗然。其实,金融服务费早已是汽车消费中公开的秘密,那么,我们该如何认识这个金融服务费呢?

开宗明义,购车收取金融服务费涉嫌违法。首先,收取金融服务费主体资格可能不合法。据税务部门最新调查,女车主所交的“金融服务费”,实际上是由第三方陕西元胜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派驻在西安利之星4S店的工作人员收取。元胜公司只留1%的金额,剩余2%打入西安利之星账户。《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第3条规定:汽车金融公司名称中应标明“汽车金融”字样。所以第三方陕西元胜公司可能并不具备从事汽车金融服务的资质。其次,西安利之星4S店可能涉嫌欺诈,没有事前明确告知和提示要收取金融服务费。《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第10条明确规定:经销商应当在经营场所以适当形式明示销售汽车、配件及其他相关产品的价格和各项服务收费标准,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或收取额外费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有相关规定。西安利之星4S店收取金融服务费,涉嫌侵犯消费者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

购车收取金融服务费,似乎已成为汽车消费行业“明规则”。收取金融服务费的主要目的在于增加经销商收入,弥补相关成本支出。经销商一般都会尽力推荐消费者分期付款购车,因为相比全款购车,经销商获利更高。消费者交完首付后,一般都想马上提车,但获得银行贷款需要一段时间和过程,所以此时需要第三方公司先行垫付尾款,帮助消费者垫资“过桥”,由此就产生一些费用。另外,经销商推出“零利率”或低利率的贴息贷款方案,也会产生一定成本,需要收取相关费用弥补。因此,大行其道的购车金融服务费事实上弥补了经销商的一些成本,并额外增加一定的收入,但这些收入无疑只能源于消费者。购车金融服务费已经成为行业“毒瘤”,形成了汽车消费完整的畸形利益链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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