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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邮税下调 专家提醒海淘进口药仍存法律风险(4)

2019-04-19 09:34:05    法制日报  参与评论()人

因此,消费者个人购买药品邮递进境,如果符合“自用、合理数量”的原则并如实向海关申报,消费者暂时不存在违反海关监管的风险。但如果以个人物品方式入境的药品存在二次销售情况,将可能被海关部门认定违反了“自用、合理数量”的监管原则以及如实申报的要求,进而涉及到申报不实甚至走私的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风险。

“另一个风险是,虽然患者自己海淘仿制药品一定程度上规避了漫长的审批流程及高昂的正版药品费用,但境外药品电商因未在境内注册登记,其药品质量安全无法受到境内法律管辖及行政部门的监管,境内购药者‘自担风险’,我国对药品的监管与消费者生命健康的保障无法落到实处。”冯晓鹏坦陈。

正规进口慢、代购不合法、海淘有风险,那么还有其他途径可以低成本合规进口药品吗?冯晓鹏认为,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未来可期。

据了解,2018年12月18日发布的《中国(北京)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明确提出“探索利用跨境电子商务模式进口医药产品”,力图将仅能以一般贸易方式进口的货物转化为可以通过跨境电子商务零售渠道进口,通过“化整为零”提升通关速度,降低进口成本。

记者了解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法规司近日在北京召开《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座谈会,收集相关业内代表与行业专家的修改意见,网络销售处方药有望重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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