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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消协深度剖析汽车消费维权五大痛点(4)

2019-04-18 09:38:05    法制日报  参与评论()人

实践中,一些经营者向消费者交付不合格车辆,却以汽车三包规定为由拒绝承担退货责任或相应赔偿责任,有违法律规定。

PDI规则不应限制消费者权利

针对4S店收取的PDI新车检查费用,中消协有关负责人认为,PDI规则属于行业自律规范,不应限制消费者权利。

《乘用车新车售前检查服务指引(试行)》是由行业组织牵头、12家企业参与制定的行业自律性规范。其中涉及乘用车新车交付消费者前的检查规定。

中消协有关负责人说,有关厂家及其经销商应当对照相关内容,逐一检查落实,保障新车交付的实际质量。对于一些PDI检查流于形式,造成交付车辆存在各种问题的经营者,应加强行业自律予以规范。同时,企业联合制定的PDI规则属于行业自律规范,不应对消费者实体权利作出限制,应根据消费者诉求,结合有关实践争议案例进行修改完善。

金融服务费杜绝强制交易

针对当前4S店普遍收取汽车金融服务费的情况,中消协有关负责人认为,汽车销售金融服务等应明码标价,杜绝强制交易等违法行为。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汽车销售管理办法》有关条文规定,经销商销售汽车时,不得强制消费者购买保险或者强制为其提供代办车辆注册登记等服务。违反有关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给予警告或3万元以下罚款。

“经营者在交易过程中,应对全部收费项目事先向消费者明示,且不得作出不合理限制或者强制交易。但当前汽车销售服务中,存在强制消费者购买保险、缴纳续保押金或续保保证金等问题,有些经销商代办业务在未告知消费者的情况下多收上牌费、金融服务费,还不开具发票,引发消费者强烈不满。”中消协有关负责人说,对于这些违法行为,应当依法严厉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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