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经济频道首页 > 国内经济新闻 > 正文

快递员的困惑:穿工服,送快递,我却不是公司员工?(2)

2019-04-16 09:54:00    工人日报  参与评论()人

2017年开始,快递站点总是拖欠工资,有时两个月发一次,有时更长时间才发。“在北京,一个月吃住没几千元下不来,老不发工资,撑不住。”坚持了几个月,快递员刘某最先辞职找了其他工作。

2018年春节后,站点负责人王某某召集大家开了一个会,告诉大家工资快要发下来了,而且还要涨工资。“他说要去总部要钱,然后就没有再出现过。”徐某说,就这样,工资一直到4月依然没有结算,王某某也联系不上了。

刘某等4人认为,王某某是站点负责人,自己是快递公司的员工,既然负责人找不到,就找公司总部要钱。可是,公司总部却告诉他们,快递站点是王某某承包的,公司与王某某签订了承包协议,徐某等4人是王某某个人聘用的人员,与公司无关。“穿公司工服,送公司快递,我却不是公司员工?”刘某很困惑。

法庭调解拿到工资

“我们听说同事马某就是找公司总部要到的工资。”4人向记者介绍了最初的维权动因。

2018年5月,徐某、温某、王某、刘某等人申请劳动仲裁,提出了确认自己与快递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快递公司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关系补偿金,公司支付被拖欠工资等要求。

仲裁中,公司方提交了与王某某签订的承包合同等证据。在承包合同中明确,“乙方(王某某)聘用的快递人员及其他人员,费用由乙方承担,与乙方形成劳动合同关系,乙方应该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乙方与其员工发生劳动争议等纠纷,乙方承担全部责任。若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从乙方支付的履约保证金和其他费用中优先扣除,不足的部分甲方继续向乙方追偿。”

员工方则向仲裁委提交了微信工作群聊天记录等证据,微信聊天记录里包括了一些揽收快件的消息。

相关报道:

    404 提示信息
    404

    您访问的页面找不回来了!

    返回首页
      您感兴趣的信息加载中...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