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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若:中资金融机构应追寻“高质量”国际化(3)

2019-03-12 16:19:21    环球网  参与评论()人

在美国推动改革旧经济秩序、建立新经济秩序的进程中,面对新的变革可能给中国对外贸易和经济发展带来不利影响,中国需要冷静和理性的将不利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积极参与经济新秩序的建设,通过积极参与谈判影响引导新规则、新秩序向自身损害最小化的方向发展,不失为明智之举。

特别应当注意到,即使新秩序较旧秩序对中国不利,即使中国在建设新秩序中的话语权有限,中国仍然应当参与到新秩序当中,而不是置身于新秩序之外。因为任何一种秩序都约束参与各方,即使新秩序更偏向于主导它的国家,参与到新秩序当中的各个国家就能够按照其规则受到保护。待时机成熟时,中国也仍然有机会改进这一秩序。历史经验表明,现有经济秩序虽不由中国建立,但有规则,就比没有规则要好,中国虽未参与制定规则,却仍然是参与其中、受其约束和保护的受益者。

中国也是经济全球化的受益者,应更有效地推动全球化进程

下文以金融业为例,笔者分享几点有关金融业全球化的思考。

金融业作为经济运行中资源配置的中枢,其国际化、全球化的趋势亦不可改变。本世纪初,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以来,中国金融业对外资开放,允许外资在中国境内设立独资的商业银行、独资的财产保险公司、再保险(分)公司和合资的人寿保险公司。今年初的博鳌亚洲论坛上,中国进一步对世界宣示,进一步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并强调落实这些开放政策“宜早不宜迟,宜快不宜慢”。金融业对外开放是新时代改革开放再出发的重要举措之一。

近十几年来,中国金融业关注的更多是外资金融机构在中国的准入、经营、市场份额等“引进来”方面的全球化问题。近年来,中资金融机构也在以各种形式“走出去”,例如收购其他市场的银行和保险公司,进入其他市场进行资产配置,而这些国际化、全球化的努力有利有弊、喜忧参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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