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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业绩考核直指高质量发展

2019-03-08 09:18:52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印发实施

央企业绩考核直指高质量发展

3月7日,记者从国务院国资委获悉,新修订的《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简称《考核办法》)已于近日印发,2019年在中央企业全面实施。

对中央企业负责人实施经营业绩考核是国资委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的重要手段。此次修订印发《考核办法》,旨在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引导中央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加快成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考核办法》出台后,国务院国资委有关负责人就有关问题接受了经济日报记者采访。

自2003年公布《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以来,先后4次进行修订完善。实践表明,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对推动中央企业提高资产经营效率和管理水平、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发挥了重要作用。

党的十九大明确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作出了贯彻新发展理念、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部署,提出了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目标。这为新时代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也为修订考核办法提供了根本遵循。

“突出高质量发展的考核引导,是这次办法修订的重要着力点。”国务院国资委有关负责人表示,高质量发展就是贯彻五大发展理念的发展,高质量发展就是要实现质量更高、效益更好、结构更优的发展,业绩考核就是要发挥“正确导向和落实责任”的作用,引导企业在发展方式上,由规模速度型粗放增长转向质量效率型集约增长,在发展动力上,由投资、劳动等要素驱动转向创新驱动,在发展结构上,从以增量扩张为主转向调整存量、做优增量并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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