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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办法》紧扣五大发展理念,重点完善了四方面内容:一是对表高质量发展的内涵,多角度构建年度与任期相结合的高质量发展考核指标体系。二是进一步健全对标考核机制,强化国际对标行业对标应用。三是坚持深化分类考核和差异化考核,对不同功能和类别的企业,突出不同考核重点和考核指标要求。四是加大正向激励力度,强化“业绩升、薪酬升,业绩降、薪酬降”,完善考核奖励和任期精神激励等措施,鼓励探索创新,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
创新位列五大发展理念之首。由此出发,《考核办法》在加强科技创新考核方面打出了强有力的组合拳。新修订的考核办法再次加大了科技创新考核力度,主要包括以下四方面内容:健全科技创新考核指标体系。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加大科技创新考核奖励。鼓励探索创新,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
对于加快创建世界一流企业,国资委也加强了考核引导。新的《考核办法》进一步健全对标考核机制,强化国际对标行业对标在指标设置、目标设定、考核计分和结果评级的全过程应用。尤其是在考核评级中,明确A级企业根据经营业绩考核得分,数量从严控制。
围绕高质量发展要求,新的《考核办法》在考核指标设置方面做了更为科学的调整。国务院国资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根据考核要求,对商业类企业,更加突出效益效率指标考核。对公益类企业,则坚持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结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对科技进步要求高的企业,则加强对研发投入、科技成果产出和转化等指标的考核。对结构调整转型升级任务重的企业,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指标的考核。对国际化经营要求高的企业,加强国际资源配置能力等指标的考核。对资产负债水平较高的企业,加强资产负债率等指标的考核。对节能环保和关注类企业,加强反映企业行业特点的综合性能耗等指标考核。
据悉,《考核办法》2019年在中央企业全面实施。为确保顺利实施,国资委将配套出台年度考核、任期考核、经济增加值考核、任期激励实施方案和科技创新成果奖励加分细则等相关文件。同时,指导各中央企业结合实际,抓紧修订企业内部高质量发展考核制度,完善考核奖惩机制,切实发挥好业绩考核的引导和推动作用。(记者 周 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