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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金融多招齐发“护航”小微民企(2)

2019-02-26 09:19:53    经济参考报  参与评论()人

为了让银行有能力、有更多资金去放贷,通知还提出加快商业银行资本补充债券工具创新,通过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永续债)、转股型二级资本债券等创新工具补充资本,支持保险资金投资银行发行的二级资本债券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

业内人士表示,2017年监管趋严以来,银行资产从表外逐步回归表内,对银行资本形成压力。受到资本的约束,银行信贷投放能力出现不足,以上这些措施均可破除银行受到的资本约束,从而提高银行业支持实体经济的能力。

融资担保机构发力分散风险

解决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还需要银行、融资担保机构建立合作机制,共同发挥作用。最近,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有效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作用切实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从多个方面对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的运作进行了规范。多地地方两会披露的政府工作报告也显示,将推动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在缓解企业融资难问题中发挥更大作用。

我国多层次的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正在加速构建。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于2018年8月正式成立,财政部为该公司第一大股东,其余还有20家银行、保险等机构入股。与此同时,多地政府也已经成立或正在谋划成立地方融资担保基金(机构)。天津市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设立50亿元的融资担保发展基金;上海市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将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的规模逐步扩大到100亿元。

曾刚表示,融资担保是促进小微和民营企业融资的重要手段,对于小微和民营企业这类相对高风险的客户需要第三方尤其是政策性的金融机构来分担风险。指导意见针对当前我国融资担保行业存在的业务聚焦不够、担保能力不强、银担合作不畅、风险分担补偿机制有待健全等问题,明确了相关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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