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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休也拿不到日工资三倍补偿 带薪休假“潜规则”何时休?(2)

2019-02-19 09:29:02    工人日报  参与评论()人

不仅强迫职工签放弃休假申请书,一些用人单位还制定跨年自动清零的“霸王条款”。

吴丽华曾在大连市某电子设备公司任职。公司规定,年假未休的年底自动清零。

去年12月5日,当吴丽华把请假单递给人事经理时发现,因有一半员工请年假,公司仅能安排5人,所以不予准假,并拿出一纸证明“由于本人没有及时休假,导致年末公司难以安排,特此放弃”让她签字。“上半年请假,说活儿多让下半年请,下半年又说有新项目,总算熬到年底,结果还要被迫承认是个人原因放弃。”

生产企业职工年假被指定或冲抵更是常见。记者采访40位机械、电子、食品等生产行业企业职工,有32人表示,因生产有淡、旺季之分,所在单位强制将员工的年休假统一安排在生产淡季或法定节假日前后。

不仅如此,用人单位让职工冲抵休假的方式也是五花八门,“组织员工外出旅游冲抵年假”“产假休了就要抵扣年假”“请事假和病假必须先用年假抵扣”“13个月工资抵扣年假补偿,休了不给”“不休年假不扣绩效,作为补偿”……

让职工更接受不了的是跳槽后年假“缩水”。

按规定,职工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休5天;不满20年的,休10天;已满20年的,休15天。记者随机采访的80位职工中,23位有跳槽经历的职工反映,最常见的两种情况是到新公司不满1年的不让休年假,到新公司后计算年假的工作年头从零开始。

休假难:违法成本低维权成本高

年假不休要被清零吗?年假可以被指定或冲抵吗?辽宁青松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金海解释,这些做法明显违法。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年休假。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年休假或者跨1个年度安排年休假的,应征得职工本人同意。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也就是说,年假不休可跨年安排,休假时间要考虑职工本人意愿,并且换了用人单位,也要累计年假的计算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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