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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休也拿不到日工资三倍补偿 带薪休假“潜规则”何时休?

2019-02-19 09:29:02    工人日报  参与评论()人

不休也拿不到补偿、跨年自动清零、年假被指定或冲抵、跳槽后年假“缩水”

【焦点关注】这些带薪休假“潜规则”何时休?

“就因为我签了《职工自愿放弃年休假申请书》,就没有3倍补偿了。”近日,麦琼花拿到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劳动人事仲裁院的败诉裁决书时,才发现被用人单位“套路”了,因此拿不到3年未休年假的补偿金1.1万元。

《工人日报》记者调查发现,像麦琼花这样,休年假时被用人单位“套路”的职工不在少数。

带薪年休假为职工法定假期。然而,记者随机采访一些机关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80名职工后发现,不休拿不到补偿、跨年自动清零、年假被指定或冲抵、跳槽后年假“缩水”等休假“潜规则”不断,让职工抱怨带薪休假仍是“纸上福利”。

“套路”深:不休假也没有日工资300%的补偿

“本人已熟知《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及公司相关规定,了解个人放弃年休假后应享受的工资待遇,但因个人原因,自愿提出放弃本年度休假,特此申请……”翻出这样一份曾经被迫签订的《职工自愿放弃年休假申请书》,麦琼花觉得有些荒唐。

麦琼花此前在大连市某软件公司担任销售部副总经理。由于业务繁忙,2015年开始,公司人事部在年会上给50余名员工发了一份放弃年假申请书,总经理带头签名,麦琼花不好意思不签。而这一签就是4年。

去年10月,麦琼花离职,申请2015年~2017年未休年假的补偿,被仲裁院告知,《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安排年假,按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补偿,但职工书面提出不休年假的,用人单位可只支付其正常工资。所以,她申请的补偿被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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