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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为综保区升级“开道”意味着什么?(2)

2019-01-11 09:42:40    新华网  参与评论()人

1月2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在综保区推广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允许区内加工制造企业承接境内区外委托加工;区内加工生产的手机、汽车零部件等,内销时不再申领自动进口许可证。

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司长王道树表示,赋予综保区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意味着区内企业向境内区外企业销售产品,可以直接向对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对方可以获得抵扣。另外,区内企业从境内区外企业购买原材料或者承接区外委托加工业务,也可以向对方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以用于抵扣。

“基于这样的政策设计,海关特殊监管区内的企业‘跟国内做生意’更加便利,同时企业开展‘两头在外’的业务,在这个政策设计下仍然不受影响。”他说,“从而较好地满足了企业开拓国际国内两个市场和利用两种资源的诉求。”

此前,综保区企业只能承接出口产品的加工,随着企业做强做大、国内制造业水平提升,仅仅对外已经无法释放区内企业的产能。因而,此次新政允许区内加工制造企业承接境内区外委托加工。

李国表示,若干意见正式印发后,对于一些具体的管理办法,还需进一步研究沟通,制定时间表。海关总署将发挥好牵头作用,按要求尽快制定相关方案,让企业尽早享受政策红利。

记者从吹风会现场获取的信息看到,21项任务举措将包括简化医疗器械进境注册或备案手续,对符合条件的人用疫苗等实施便利化查验,对研发进口货物、物品免于提交许可证,优化文物及文化艺术品境外入区管理,支持综保区逐步全面适用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政策等。

业内人士认为,加快整合优化各类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为综保区升级制定一揽子举措,有利于稳外贸稳外资、培育国内市场、激发内需潜力,继而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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