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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中的第二十一条,对应《征求意见稿》中的第十八条,对涉及到的违规行为加重了罚款力度,由“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改为“处两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征求意见稿》第十八条原文为: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第九条的规定,制作、复制、发布、传播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的,由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法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或者拒不改正的,责令暂停服务,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直至转由相关部门依法关闭服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规定》中的第二十三条,对应《征求意见稿》中的第二十二条,将留给本规定发布前从事区块链信息服务的主体补办手续的时间,由十日延长至二十日。
区块链媒体链得得合伙人赵剑飞认为,《规定》对区块链技术本身没有表达出认同或不认同,主要是为了防范信息的不可控风险。数字内容公链Contentos的一名员工向澎湃新闻表示,《规定》的核心含义应该是,规范大家不能用区块链技术的匿名性,发布违规内容。但业界也有声音认为《规定》有些内容需要进一步明确。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就《区块链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答记者问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2019年1月10日发布《区块链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有关负责人接受采访,就《规定》的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请您介绍一下《规定》出台的背景?
答:出台专门规范区块链信息服务的管理规定,主要基于以下三个方面的考虑。
一是深入推进网络信息安全管理的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已经颁布实施,明确规定了网络运行和信息安全管理以及新技术新应用安全评估有关制度要求。建立区块链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制度,制定《规定》,是落实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加强网络信息安全管理的需要。
(原标题:蚂蚁金服井贤栋:区块链和人工智能是影响未来的关键技术) 本文作者: 木子 金融科技如何帮到每一个普通的小微经营者?最新的技术如何应用于即将到来的双十一? 11月3日,在第二届钱塘江论坛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