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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认为,除了严厉打击医药领域的垄断行为,对任何一个领域,比如,与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煤炭、燃气、供电、供水、电信、婴幼儿奶粉等领域的价格独占行为,都必须从快、从重、从严处理,以维护市场秩序,保护相关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去年,是我国《反垄断法》实施第十周年。我们看到,十年来《反垄断法》在保护市场公平竞争,提高经济运行效率,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我们也要认识到,我国在反垄断方面的工作,仍有不少薄弱环节,面临不少困难。打击垄断行为,依然任重而道远。但可以肯定的是,对于垄断行为,监管部门一定会出重拳予以打击。
国家发改委10日透露,为进一步降低企业负担,发改委将取消电网企业的一批垄断性服务收费项目,全面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行为,并加快落实已出台的电网清费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