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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地制度改革进入深化施工期(3)

2019-01-02 09:55:22    经济参考报  参与评论()人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李国祥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新一轮农村宅基地改革将稳妥慎重推进。一方面,要明确红线底线,保护农民利益,包括不得违规违法买卖宅基地等;另一方面,在试点地方允许突破法律约束,尊重农民探索和摸着石头过河,2019年有望继续扩大试点。“在探索‘三权分置’上,改革着力点应放到使用权上去,要进一步引导、规范和探索制度性安排,可以在改革上提供负面清单,实现宅基地使用权的进一步优化配置。”李国祥说。

土地制度供给将进一步强化

据悉,下一步,我国还将加强农村土地制度创新和制度供给,着力让农村资源要素活化起来。包括落实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强化耕地保护制度,改革农村土地征收制度,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等方面,都有望取得新突破。

全国农业农村厅局长会议强调,加强重大政策研究,强化乡村振兴制度供给。构建多元化投入保障机制,优化农业投资管理,完善农业支持保护政策体系,强化乡村振兴法治保障。

韩长赋表示,要健全“三权分置”的农地产权体系,完善所有权承包权权能内容,探索建立土地承包权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制度。还要推进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结合《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修订,抓紧研究在全国推广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方案。韩长赋透露,《土地管理法》的修订,将对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和宅基地管理改革等方面提出修改意见。

“乡村振兴最核心的就是土地问题。”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教授郑风田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已经取得了明显成效,目前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被寄予厚望。此外,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用地问题如何突破,乡村振兴用地问题如何解决也广受关注。

在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方面,韩长赋介绍,下一步要总结改革试点经验,完善法律法规,推动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加快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颁证,建立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赋予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担保权能,明确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规则和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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