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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支持“一带一路”和自由贸易区建设,营造有利于经济长期健康稳定发展的外部条件,根据我国与有关国家或地区签署并生效的贸易协定或关税优惠安排,2019年将对16个协定、23个国家或地区实施协定税率。除此前5个已报经国务院批准的协定税率降税方案继续实施外,自2019年1月1日起,对我国与新西兰、秘鲁、哥斯达黎加、瑞士、冰岛、韩国、澳大利亚、格鲁吉亚以及亚太贸易协定国家的9个协定税率进一步降低。根据《〈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货物贸易协议》和《〈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货物贸易协议》(以下简称《协议》),自《协议》实施之日起,除内地在有关国际协议中作出特殊承诺的产品外,对原产于香港、澳门的产品全面实施零关税。具体实施中,当最惠国税率低于或等于协定税率时,按相关协定的规定执行。
在特惠税率方面,2019年特惠税率调整只涉及亚太贸易协定项下的孟加拉和老挝两国,税率水平按协定规定随着最惠国税率降低进行相应调整。
调整后的领导团队主要有这样几点变化:首先,分别设立高端/大众事业部CMO,强调品牌导向;其次,新晋大众事业部CMO和首席人力官均有中国市场运营经验,进一步落实本土化运营。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近年来,我国癌症新发人数持续上升,增幅达3%。为了让群众早日用上境外上市新药,国家药监局针对国内临床需求,科学简化审批流程,正在加快临床急需的境外上市新药审评审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