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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优惠政策衔接方案出炉:年终奖个税优惠可再用3年(2)

2018-12-28 09:45:29    澎湃新闻  参与评论()人

按照财政部今天的最新《通知》,全年一次性奖金的计税办法将总体平移现行9号文中的优惠政策。也就是说,之前有所担心的工薪族可以放心了。

按《通知》,个税计算的具体方式是,在2021年12月31日前,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该通知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即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

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举例来说,如果小王在2019年获得年终奖120000元。则先除以12个月,结果为12000元。比对《通知》所附月度税率表可知,小王这笔年终奖的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10元。则小王年终奖的应纳税额为120000x10%-210=11790元。

附:

财税〔2018〕16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现将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衔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全年一次性奖金、中央企业负责人年度绩效薪金延期兑现收入和任期奖励的政策

(一)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本通知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以下简称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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