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经济频道首页 > 国内经济新闻 > 正文

ofo小败局|ofo的共享单车商业模式本身可能就不成立(3)

2018-12-24 17:41:54    澎湃新闻  参与评论()人

滴滴(或者更确切说,是补贴大战时的滴滴)采用的,是一种比较典型的平台模式。当时,滴滴并不自己运营车辆,而主要扮演一个交易撮合者的角色,其收入也主要是通过撮合交易来收取的。对于平台而言,“跨边网络外部性”是一个重要的特征。在网约车平台的例子中:乘客会更偏好车辆更多的平台,而司机则偏好有更多乘客的平台。当存在着“跨边网络外部性”时,平台通过补贴,就可以撬动一方,从而产生“滚雪球”的效应——补贴带来更多的乘客、更多的乘客吸引更多的司机、更多的司机又吸引更多的乘客……如此往复,“烧钱”进行的补贴就可以让平台迅速占领市场。

当平台占领足够的市场份额,其竞争优势就会显露出来。一方面,它的规模优势将会显现,运营成本将会大幅降低。以网约车为例,最初建设管理网络的成本可能是巨大的,但是这个网络一旦建成,增加更多用户所产生的边际成本就会很小。总体来说,其平均成本会随着用户规模不断降低。另一方面,“网络外部性”本身也会成为平台的“护城河”,防止竞争对手的进入。试想,即使有人现在建了一个和滴滴一样的网约车运营平台,但这个平台上没有乘客,那么司机就不会来加入;而由于没有司机,当然乘客也不会选择使用。正是这些特征,保证了滴滴通过一段时间的补贴,就能够比较好地独立运作,并逐步开始实现盈利。

但如果我们分析ofo,就会发现它其实并没有像滴滴那样的多边平台属性。事实上,它的商业模式就是典型的直线型模式——从上游买车,然后租给用户。与传统的线下租车铺相比,它在商业模式上并没有本质不同,唯一的区别只是通过互联网,它可以把业务范围扩张得更广而已。

关键词:

相关报道:

    404 提示信息
    404

    您访问的页面找不回来了!

    返回首页
      您感兴趣的信息加载中...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