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经济频道首页 > 国内经济新闻 > 正文

征地制度补偿标准偏低,学者:建议建立市场价格补偿分配机制(3)

2018-12-24 09:32:11    澎湃新闻  参与评论()人

程雪阳指出,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征收人无视被征收人的不满,依然采用较低的区片综合地价进行补偿,那必然会产生很大的社会稳定风险;如果征收人按照市场价格来设定区片综合地价,那么在法律中建立专门的“区片综合地价”制度就失去了实际的意义。

其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通盘考虑征地补偿制度改革与土地税费改革的衔接问题,通过“市场价格公平补偿+合理征收土地税”双层分配机制来合理建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即,在土地增值收益的初次分配(即在确定补偿标准)时,应当承认和保护集体土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按照市场价格公平补偿被征收人;土地增值收益的二次分配时,则要靠完善我国相关税制来动态调节和平衡国家、集体与个人在土地增值收益分配中的比例。

关键词:

相关报道:

    404 提示信息
    404

    您访问的页面找不回来了!

    返回首页
      您感兴趣的信息加载中...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