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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一国企改制涉嫌巨额国资流失

2018-12-11 13:36:31    经济参考报  参与评论()人

每一轮国企改革,国有资产流失都成为政府所警惕、公众所担忧的问题。

不久前,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下称“陕西省高院”)关于一起案件的判决书,从侧面佐证了国有企业——西安市碑林区城市建设开发总公司(下称“碑林城建公司”)改制涉嫌存在巨额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记者随后在西安市采访调查发现,该公司在此前的改制中,曾经作价逾亿元的土地资产仅被评估为125万元。

区重点项目获192亩土地开发使用权

1988年10月,西安市碑林区政府批准设立碑林城建公司。作为政府全资所有的企业,碑林城建公司被区政府赋予一系列重要职责:按照市、区统一规划安排,承担上级委托的各项城建开发、小区建设和旧城改造任务;编报碑林区各项城建开发、小区建设和旧城改造的规划和落实,协调安排全区建设计划的落实等。

从1992年起,碑林城建公司开始筹划“曲江旅游度假村”项目。此后,该项目的土地、立项等陆续得到陕西省政府(陕地字【1992】第50号)、西安市政府(市政办发【1993】170号)、碑林区计划委员会(碑计字【93】005号)等审批。碑林城建公司顺利获得曲江远郊192.37亩土地开发使用权。

西安市土地管理部门2002年初的一份宗地面积测量图显示,上述192.37亩土地地籍图号为:125-22-24,125-22-25;宗地号为:YT-16-9,YT4-16-11。

碑林区是西安三个中心城区之一。一位时任区政府干部对记者透露,碑林城建公司是碑林区当时唯一一家国有房地产开发企业。借助特殊的政府背景,“曲江旅游度假村项目”当年被列为碑林区重点项目,征地拆迁等得到政府各部门的大力支持。

1999年12月21日,碑林城建公司原总经理张长山退居二线,张东宁被任命为该公司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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