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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日,中债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下称中债资信)披露的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长安责任保险)2016年资本补充债券跟踪评级显示,由于长安责任保险公司信用品质下滑,随即对其开展本次不定期跟踪评级,决定将其主体信用等级为由“A”下调为“A-”,并“列入信用观察名单”,将债项等级由“A-”下调为“BBB+”。
按照监管部门要求,非上市保险公司应当在每季度结束后30日内,披露偿付能力季度报告摘要。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应当在第1季度和第3季度结束后30日内,披露偿付能力季度报告摘要;在披露半年度财务报告和年度财务报告的同时,披露第2季度和第4季度的偿付能力季度报告摘要。
10月30日,在众多保险公司相继披露偿付能力充足率报告时,长安责任保险发布偿付能力延期披露的公告,称为准确反应公司风险状况,公司正在对部分承保业务风险状况进行审慎评估。
11月14日,长安责任保险延期披露的2018年三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显示,公司财务状况大幅恶化,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由上季度末的76.1%、152.3%降至-41.5%、-41.5%,远低于监管要求;2018年前三季度,公司合并口径净亏损7.62亿元;所有者权益由年初的7.16亿元下降至-1.06亿元。
中债资信称,长安责任保险保证保险业务大量垫款,计提大额减值准备,追偿回收金及时间具有较大不确定性。由于大量现金流出,公可出售大规模金资产,投资状况明显恶化,流动性压力较大。
具体而言,长安保证保险对保证保险业务计提减值准各及准备金约4亿元,导致当期亏幅增加。该公司保证保险业务收入占比很低,2017年仅占原保费收入的5.68%,且近年占比呈现逐渐下降势,但该业务开展时间较长,累计风险敞口较大。受到今年宏观经济下行及去杠杆政策影响,保证保险业务垫付资金较往年大幅上升,2018年前3季度,长安责任保险支付原保验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流出为26.33亿元,而去年同期该金额仅为12.14亿元,现金流大额流出主要由于信用保证业务垫付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