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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险三季度偿付能力提升,不达标险企降至2家

2018-11-13 09:16:26    第一财经  参与评论()人

人身险公司的三季度偿付能力报告已陆续披露。其中,共有2家险企偿付能力未达标,与二季度末相比,未达标险企数量减少了1家。

此前,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银保监会副主席王兆星表示,截至三季度末,保险公司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达到245%,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达到234%,在大力化解风险的同时,保险业抵御风险、化解风险能力也在不断增强。

根据记者梳理保险行业协会数据,除安邦人寿、国华人寿、和谐健康外,其余共有83家人身险公司均已发布2018年前三季度偿付能力报告。从整体来看,保险行业自身正在发生积极变化,大部分公司均实现盈利,偿付能力充足率保持在合理区间较高位运行,战略风险和声誉风险均呈现向好趋势,但仍有6家险企偿付能力承压。

《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明确要求,保险公司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达标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指标,即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50%、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风险综合评级不低于B级。

从已披露的三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来看,2家人寿险公司在偿付能力指标方面未达标。其中,中法人寿综合及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均为-6739.43%,是唯一一家偿付能力充足率为负的险企;吉祥人寿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85.43%,低于100%,不达标。

对于偿付能力不达标,中法人寿称,原因主要是由于公司资本金长期未得到补充,在以风险为导向的偿付能力评估体系下,公司经营费用支出导致实际资本持续下降,公司总体偿付能力低于监管要求水平。

人身险三季度偿付能力提升,不达标险企降至2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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