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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另有4家险企偿付能力充足率触碰红线,成为监管需要“重点观察”的对象。《征求意见稿》将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低于60%或综合偿付能力低于120%等偿付能力风险较大的保险公司列入重点核查对象。
具体而言,珠江人寿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01.89%、百年人寿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103.77%、天安人寿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117.64%、富德生命人寿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118.00%。
三季度偿付能力由二季度的不达标转为达标的,则是新光海航人寿。
10月10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新光海航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及注册资本的批复,批准新光海航人寿注册资本从5亿元人民币增至12.5亿元人民币。随着增资完成,偿付能力也大大提升。新光海航人寿发布的2018年二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显示,公司的核心、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均为-421.34%,最近一期风险综合评级为D,而三季末报告显示,其综合及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改善为721.45%。
股权变更及增加注册资本金后,新光海航人寿股权结构为:台湾新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持股25%,深圳市柏霖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深圳市前海香江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均持股20%,深圳市国展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股14%,深圳市乐安居商业有限公司持股11%,上海冠浦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持股10%。
2017年是偿二代正式实施的第二年。偿二代实施以来,偿付能力指标运行平稳。6月4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2017年度保险业偿付能力监管工作情况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
当前保险业偿付能力充足稳定,一季度末险企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和平均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248%和237%,但有4家险企在风险综合评级中不达标。这是银保监会工作会议最新透露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