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访问的页面找不回来了!
返回首页- 您感兴趣的信息加载中...
12月3日,中债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下称中债资信)披露的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长安责任保险)2016年资本补充债券跟踪评级显示,由于长安责任保险公司信用品质下滑,随即对其开展本次不定期跟踪评级,决定将其主体信用等级为由“A”下调为“A-”,并“列入信用观察名单”,将债项等级由“A-”下调为“BBB+”。
财务状况大幅恶化,偿付能力充足率均为负数按照监管部门要求,非上市保险公司应当在每季度结束后30日内,披露偿付能力季度报告摘要。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应当在第1季度和第3季度结束后30日内,披露偿付能力季度报告摘要;在披露半年度财务报告和年度财务报告的同时,披露第2季度和第4季度的偿付能力季度报告摘要。
10月30日,在众多保险公司相继披露偿付能力充足率报告时,长安责任保险发布偿付能力延期披露的公告,称为准确反应公司风险状况,公司正在对部分承保业务风险状况进行审慎评估。
11月14日,长安责任保险延期披露的2018年三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显示,公司财务状况大幅恶化,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由上季度末的76.1%、152.3%降至-41.5%、-41.5%,远低于监管要求;2018年前三季度,公司合并口径净亏损7.62亿元;所有者权益由年初的7.16亿元下降至-1.06亿元。
中债资信称,长安责任保险保证保险业务大量垫款,计提大额减值准备,追偿回收金及时间具有较大不确定性。由于大量现金流出,公可出售大规模金资产,投资状况明显恶化,流动性压力较大。
具体而言,长安保证保险对保证保险业务计提减值准各及准备金约4亿元,导致当期亏幅增加。该公司保证保险业务收入占比很低,2017年仅占原保费收入的5.68%,且近年占比呈现逐渐下降势,但该业务开展时间较长,累计风险敞口较大。受到今年宏观经济下行及去杠杆政策影响,保证保险业务垫付资金较往年大幅上升,2018年前3季度,长安责任保险支付原保验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流出为26.33亿元,而去年同期该金额仅为12.14亿元,现金流大额流出主要由于信用保证业务垫付资金。
与此同时,长安责任保险形成大规模应收代位追偿款,截至2018年9月末,应收代位追偿款由年初2.14亿元大幅上升至10.82亿元。虽然长安责任保险开展信用保证业务可通过处置或转让资产追回款,弥补部分代付损失,但回收的金额和时间具有较大不确定性,且近期资产价格处于下行阶段,市场交易活跃度下滑,短期内变现大量资产,处置回收难度加大,需持续关注资产处置进度及回收情况。
在流动性方面,长安责任保险现金支出压力较大。2018年前三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4.33亿元。截至2018年9月末,综合流动比率(3个月内)为83%,综合流动比率(1年内)为62%,由于大量出售金融资产,尚未出现流动性风险,但未来流动性压力仍然较大。
曾因大股东利用非自有资金增资被银保监会问询,股权问题至今未解
长安责任保险此前曾被原保监会要求清退违规股东,但至今尚未解决其股权问题。
2018年1月,原保监会向长安责任险下发《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因其股东泰山金建担保有限公司(下称泰山金建)在增资中违规代持股份、以非自有资金出资,决定撤销2012年6月29日对其增资1.05亿股的行政许可。5月9日,银保监会再发一道问询函,要求长安责任保险第一大股东长安保证担保有限公司(下称长安保证)说明2012年4月认购长安责任保险1.4亿股的资金是否为来源合法的自有资金,以及与与泰山金建是否有关联关系等。
根据长安责任保险2017年年报,该公司前5大股东分别为长安保证、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上海莲申房地产有限公司、泰山金建、南通化工轻工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17.65%、16.96%、16.96%、9.62%、9.06%。
长安保证后在官网以自问自答的形式极力表明自己的“清白”,还表示自己“没有任何理由也没有任何逻辑去做些像‘野蛮人’‘妖精’‘害人精’那样弄虚作假的事情”。
在谈到与泰山金建1.78亿元资金的关系时,长安保证对此予以否认,称其与泰山金建认购长安保险新增股份是发生在同一时间、同一批次的入股行为,“诚如公司治理思想源头的希腊哲人所言,人的一只脚是不能同时踏入两条河流的”。该公司还强调,自己并非民营企业,属于国有混合所有制企业(即将成为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20年来从来没有要求至今也没有得到过一分钱回报,并反问道,“在当下还能找出第二家这样20年执着于只有耕耘,不图收获的企业吗?”
不过,长安责任保险2018年三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显示,泰山金建依然为其第四大股东,持有1.56亿股,持股比例9.62%。
根据中债资信披露,长安责任保险正积极推进增资扩股方案补充偿付能力,力争年内解决偿付能力不足问题,但实际资本补充落地情况仍存一定不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