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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最严停牌新政九要点:上限25天,超标股会否被强制复牌(2)

2018-11-22 09:26:57    澎湃新闻  参与评论()人

4,明确了上市公司筹划控制权变更、要约收购、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其他重大事项,确需停牌的,可以申请停牌不超过2个交易日,确有必要的,可以延期至5个交易日;

5,明确了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期间原则上股票不停牌,确需停牌的,可申请停牌不超过2个交易日,确有必要的,可以延期至5个交易日;

6,明确了上市公司风险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可能严重影响市场秩序、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中国证监会或者上交所认为有必要的,上市公司可以申请停牌;

7,明确了交易所对重组方案进行审查问询及公司回复期间原则上不停牌;

8,对于滥用停牌、无故拖延复牌、期满拒不复牌等行为,交易所可以采取现场检查、强制复牌等措施;

9,对于股票累计停牌时间过长或者频繁停牌的公司,建立停牌信息公示制度。

“停牌避险”将成过去式

一位市场人士感慨道,在一些市场关注度非常高的停牌事项,如重组停牌,两大交易所都规定不得超过10个交易日,这与投资者印象中此前一些重大重组停牌6个月乃至数年,有了极大的缩短与改观。 

对于此次《停复牌指引》的制定,沪深交易所也都袒露了工作中的原则和目标。

深交所表示,与国际成熟市场相比,国内资本市场仍然存在停牌事由较多、停牌期限较长的问题。2018年以来,“停牌避险”情形明显增多。

深交所本次起草《停复牌指引》,坚持“以不停牌为原则、停牌为例外,以短期停牌为原则、长期停牌为例外,以间断性停牌为原则、连续性停牌为例外”,引导上市公司审慎行使停牌权利,确保停复牌功能有效发挥。

上交所明确提出三项基本原则:

一是审慎停牌原则;二是分阶段信息披露原则,包括不得仅以相关事项结果尚不确定为由随意停牌;三是不得以停牌代替相关各方保密义务原则,参与各方在筹划重大事项过程中,应当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因消息泄漏而过早停牌,导致停牌时间超过本规则规定期限的,不予延期复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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