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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为是现炒实际为速食包加热 外卖速食餐成监管盲区(2)

2018-11-19 09:44:32    北京日报  参与评论()人

记者在淘宝上发现,包括梅菜扣肉饭、香菇滑鸡饭、鱼香茄子饭等不少速食包,价格甚至低到只有五六元。但这些速食包微波炉加热几分钟,就能被餐厅卖出动辄二三十元的身价。“一方面降低成本增加利润,另一方面也提高接单速度。”这位管理人员还透露,速食包口味比较恒定,万一吃出问题,商户还可以把责任推给生产厂家,所以日益受到商户的追捧。

“有些做煲仔饭之类的快餐企业,进入上升期后的第一选择就是放弃店内现场加工,转为订购速食包。靠这个捷径两年能新开20家店,假如全是店内现场加工,成本得多高呀?”另一位餐饮从业人士告诉记者,经营者使用速食包的行为超出了一般大众的消费认知,也成为商家的“绝对隐私”。但截至目前,食药监部门对速食包的使用没有任何明确说法,两大外卖平台也难以要求商户主动公示。他建议,除了明厨亮灶的要求,监管部门应该出台新规,要求外卖平台商户必须公布使用食材和工艺的详情。

他提醒市民,现阶段要想远离速食包菜品,最简单的方式是先去实体店体验,通常付款后十分钟内就能出餐,店内又看不到大锅急炒场景的,很可能就是用了速食包。对于店面难寻,或者几乎没有堂食的平台商户更要格外警惕。

速食包不明示侵犯知情权

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副主任赵占领律师表示,餐饮商家能否使用速食包,目前并没有相应规定,但商家要尊重消费者知情权。生产地、日期、质量、规格、加工工艺等都需要商户明确告知,否则会误导消费者,以为餐品都是现场制作的。

北京观道律师事务所主任朱金元律师分析,相比现场制作,速食包增加了食品受到污染的机会,因此更需要遵守食品安全相关法规。他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规定,对于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或者生产经营腐败变质、污秽不洁等食品的企业,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可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看着处罚力度不小,但是在实际执行中,基本都是处罚当批次产品,而不会溯及既往,所以违规违法企业很难伤筋动骨。”他认为,提高处罚力度才能有效打击食安违法现象。  (本报记者 赵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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