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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明康:次贷危机存在三个错配,监管需关注成本和规则设计

2018-11-13 18:07:19    第一财经  参与评论()人

“次贷危机十年,我认为反思仍在路上。信贷质量失控表现在三个方面——不合格的放贷人、不合格的借款人和不合格的信贷技术。”原银监会主席刘明康在11月13日在京举办的中国国际金融学会年会暨第一财经金融峰会上表示,至今已过去十年的2008年次贷危机,和由此造成的全球金融危机,曝露出的一系列问题仍需关注和反思。

对于信贷质量,刘明康认为,美国部分州的放贷机构和放贷中介机构是“不合格的放贷者",通过零首付等“不合格的房贷技术”放款给部分无足够偿还能力和意愿的借款人,即“不合格的借款人”。

对于不同市场间的关联,刘明康认为需要特别关注。例如,信贷市场和金融市场方面,通过嵌入信用衍生产品用创新的名义进行增信的安排,强化市场上的安全预期而形成了2008年的误导;房地产市场与金融市场,在刘明康看来——"这两个市场千万要小心不能随便连接,当它们放到一起的时候,价格的共振、亲周期的循环会造成大灾难。”

对于次贷危机的反思,刘明康认为,次贷危机中存在三个层次的错配——贷款和实际还款人、借款人负债能力和意愿错配;复杂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机构风险定价能力的错配;金融机构本源定位与所经营业务,即复杂的经营业务和经营结构之间的错配。

“很多商业银行在偏离自己的主业,更多向投资银行、投资基金等保险机构、金融机构的经营模式进行异化,造成了自营和表外业务仍然在膨胀,过度依赖短期负债等等。"刘明康表示。

如何纠正错配?他认为,核心要依靠有效的公司治理。同时,对监管也提出更高要求,需要关注监管成本高企问题,以及规则设计是否复杂化从而加重市场规避监管的冲动。

对于通过股改上市推动商业银行的市场化改造,刘明康认为,需要同步反思资本市场的成熟度和完备性对上市银行经营行为的影响。

此外,刘明康提到,对于金融机构和个人破产是否需要立法规定,以及现代科技的快速发展对金融商业模式和风险形态的影响也需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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