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经济频道首页 > 国内经济新闻 > 正文

理财子公司公募产品可直接投资股票,不设置销售起点金额

2018-10-19 17:37:50    澎湃新闻  参与评论()人

10月19日,银保监会发布《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的一大亮点是在公募理财产品投资股票和销售起点方面,在前期已允许银行私募理财产品直接投资股票和公募理财产品通过公募基金间接投资股票的基础上,进一步允许子公司发行的公募理财产品直接投资股票,在监管上完全对标公募基金。与此同时,参照其他资管产品的监管规定,不在《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中设置理财产品销售起点金额。

银保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为促进同类机构公平竞争,《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对“理财新规”的部分规定进行了适当调整,使理财子公司的监管标准与其他资管机构总体保持一致。

在非标债权投资限额管理方面,理财子公司独立经营理财业务后,根据理财子公司特点,仅要求非标债权类资产投资余额不得超过理财产品净资产的35%。

现金管理类产品将成银行理财子公司发力重点,可1元起卖

无论是对银行还是投资者来说,投资门槛的下调都是利好。

在此之前,根据9月28日正式落定的银行理财新规,单只公募理财产品销售起点由5万元降至1万元。新规出台后,各家银行迅速响应,纷纷调整部分理财产品的起售点。销售起点的降低,无疑能增加银行理财的吸引力,一些原来因银行理财投资门槛高望而却步的投资者又有了新的选择。

中国社科院金融所银行研究室主任曾刚向澎湃新闻表示,不设置理财产品销售起点金额,对银行利好较大,意味着现金管理类产品可以1元起卖,加上银行才能给现金管理类/货币基金垫资,意味着银行在这个品种上有较大优势。现金管理类产品,将成为银行理财子公司发展的重点。

相关报道:

    404 提示信息
    404

    您访问的页面找不回来了!

    返回首页
      您感兴趣的信息加载中...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