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尴尬的老年代步车 为什么能卖不能上路(2)

2018-10-15 09:12:44    华商报  参与评论()人

>>尴尬

4万多买的四轮电动车不敢上路

根据规定,交警部门要求加大对电动四轮助力车(老年代步车)的治理力度,对电动四轮助力车上路行驶的一律查扣,一律上限处罚。

为了接送孙子上学,2014年,市民王先生购买了一台四轮电动车,花费2万多元,那是一辆只有两个座位的红色小车。王先生说,当时买这车是因为老年代步车不用挂牌子,也不用考驾照,在孙子上幼儿园的3年里,这辆车发挥了很大作用,他本想孙子上小学后这辆车依然能用得上,没想到现在不让上路了。今年60多岁的石先生一年前花费4万多元买了辆电动四轮车。石先生说,他买的是老年代步车,平时主要是买菜和接送孙子,现在交警部门要严查,他再也不敢把车开出去,可他的车怎么处理?怎么接送孩子?石先生还表示,车是自己从正规渠道购买的,市场上有很多商家也都在卖这种四轮电动车,这车为什么能卖不能上路?

>>争议

“老年代步车”是不是机动车?

西安交警部门表示,所谓“老年代步车”并不是车辆类型的规范用语,它是生产厂家为逃避产业政策、市场准入制度、日常监管而刻意“自创”的产品名称,是一种以老年人为噱头的炒作概念行为,其实应该被称为四轮电动车。许多人购买老年代步车,正是看中了不需要上牌和考取驾驶证的“优势”。

虽然在厂家和销售者的口中,老年代步车不是机动车,不受机动车相关限制,但按照国家划分来看,自重远远超过40公斤,时速大于20km/h的老年代步车显然已经符合了机动车中汽车(或摩托车)的定义。

我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中机动车的定义为:以动力装置或者牵引,上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作业的轮式车辆,包括汽车及摩托车等,但不包括虽有动力装置但最大设计车速、整备质量、外廓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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